頁:
[1]
遲繳電費還要收錢 到底合不合理
最近朋友遇到一個房東在合約上面寫電費依台電計價結果發現一度電要5.5塊的價格
而且房東要收電費時人幾乎不再
只寫一張紙說要誰誰誰要繳多少電費
然後朋友遲繳超過一天要加收50塊遲繳費
請問這到底合不合理?
<div></div> 一度電要5.5塊的價格 應是合法
遲繳超過一天要加收50塊遲繳費 不合情理
可以不租啊 看合約上有沒有寫,沒有寫就不用理房東,(這房東也太坑人了吧) 看你合約阿
一切走合約,房東凹你你也不用太害怕
房東更怕你懂 一切都跟 租屋契約走就好了 不過當初上面損壞之類的 要寫清楚就對了<br><br><br><br><br><div></div> 照合約走 合約上沒有 就不用 而且也不合理 台電也沒這麼貴
真不爽就搬囉 付錢找罪受 工作已經夠辛苦了 離鄉背井也更辛苦
別再增添自己麻煩 我個人的意見租屋合約很重要,最好都先寫清楚才不會有爭議呀! 遲交要加收錢,當然不合理,但也別遲交太久就是。 這問題有點奇怪 正常租屋電費都是跟房租一起收的 除非你是租學期的那種
所以不太會有遲繳的問題 會遲繳的房東往往也比較沒有續約意願 遲繳其實就是理虧 通常要看規則怎麼定 管理人決定的蒜<br><br><br><br><br><div></div>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