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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高雄議員鄭孟洳遭留言「肥醜」 提告求償竟敗訴][聯合報][2019-10-07]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9-10-8 05:05 PM     標題: [高雄議員鄭孟洳遭留言「肥醜」 提告求償竟敗訴][聯合報][2019-10-07]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9-10-8 05:07 PM 編輯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鄭孟洳今年4月遭網友「李登峰」涉在臉書粉專留言「你長的那麼肥那麼醜」等語句,鄭孟洳怒提告揪出李姓男子。不過高雄地院審理認為,民代本應承擔較嚴苛的監督,李是不滿她質詢才用情緒性字眼,且「醜」、「肥」是個人主觀標準,僅為表達意見,無關社會評價,不構成公然侮辱,判李無罪。可上訴。

鄭孟洳另對李姓男子提出附帶民事求償,認為相關留言造成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受到傷害,心理也嚴重受傷,求償3萬元,由於刑事部分判無罪,法官也判駁回請求。

檢方起訴指出,今年4月2日上午10點多,李姓男子用臉書帳號「李登峰」在鄭孟洳的臉書粉專留言「你老爸在電台賣藥」、「讓你吃到那麼肥」、「你長的那麼肥那麼醜」、「吃賣藥電台膏藥長大的肥醜女安心吧台灣人民沒人想對你怎樣的」等語,涉犯公然侮辱罪嫌。

李姓男子到案後辯稱,是針對鄭孟洳的質詢表達不滿情緒,「總不能叫我說她是漂亮,我只是表達事實而已」,且鄭家族開電台賣藥也是事實。

法官表示,鄭孟洳身為高雄市議員,掌握相關公眾資源,並有政治影響力,在議會質詢是否竭盡監督市政的責任,也可受公評、應接受人民監督及評論,她應承擔較嚴苛的言論監督。

法官認為,「肥」、「醜」等文字是李姓男子對於鄭孟洳質詢內容,表達不滿而留下的情緒性字眼,目的並非只為損害鄭的名譽;雖然這些文字較粗暴,且是跟政治議題無關的個人外觀,不過外表美醜、胖瘦與否,與人格及地位高低的評價無關,純屬個人主觀標準,每人都能表達,所以李用「醜」、「肥」評斷鄭孟洳,縱使令人感受不佳,也無關社會評價。

至於李姓男子另指「你老爸在電台賣藥」,法官認為鄭孟洳是政治兼公眾人物,家族事業的經營狀況與政治利益可受公評,是否在電台賣藥,也是描述客觀事實,難認定損及名譽,皆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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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繼陳姓某議員被法院認證嫖妓後~~又有議員遭法院認證......「肥、醜」?!

...這下子大家都知道妳是被法官認證「肥、醜」的議員了......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9-10-8 05:23 PM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19-10-8 05:24 PM 編輯

遭法院認證醜,感覺沒救了......

別傷心,妳還有伴......之前遭法院認證醜的還有管碧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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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n056    時間: 2019-10-8 05:26 PM

長那樣又不是她的錯。
但提告求償就有點自取其辱了…
作者: mpsamliang    時間: 2019-10-8 05:47 PM

說真的法院真的是處理這樣的事的地方嗎,其實妳可以生氣罵回去,上法院真的太浪費資源了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9-10-8 05:52 PM

怎麼辦 還被法院判定[你長的那麼肥那麼醜]是個人主觀標準 所以以後民代要打此類官司還是請小心 免的搞到全國皆知就不好了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9-10-8 06:25 PM

其實政治人物好好問政,
高雄巿議員如果好好在高雄做事,不要貪污,
應該沒有肥醜的問題。
就像黃捷一樣好好做事,怎麼會有垃圾的問題。
作者: kingnai    時間: 2019-10-8 06:40 PM

說妳肥與醜不要難過,豬頭菊比妳更肥更醜!!!!
作者: GOTO657    時間: 2019-10-8 06:42 PM


真的很抱歉!!
雖然不應該做人身攻擊
但..李姓男子..說的是事實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9-10-8 06:46 PM

法官認證的關鍵字又多了兩個了!
原來「肥」、「醜」算個人主觀標準,
所以罵人肥醜不用罰錢啊!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9-10-8 06:51 PM

糟糕~被恐龍認證

不過就算被恐龍連續打槍搞到定讞

其實反過來說就是很有改善空間啦

今天你也面對現實了嗎?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jkl825    時間: 2019-10-8 07:49 PM

不知道是吃了啥假藥會生出這種孫女.....
作者: 永不止息    時間: 2019-10-8 07:55 PM

一堆以為撿到槍
其實人家在挖坑
此人很重要?
後面還有戲的
作者: f12008dc    時間: 2019-10-8 09:05 PM

人家罵你 你就瘦下來 變美給她看 而不是自怨自艾 繼續胖 繼續可愛下去

這女生有潛力 雖然我知道 瘦下來不是說到就一定會做得到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19-10-8 09:11 PM

肥是還好 五官還正常 只是剪成胖虎妹妹的頭髮 簡稱技安吧[attach]129005876[/attach]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9-10-8 09:31 PM

跟美國人相比, 她算是比較苗條的了,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9-10-9 01:32 AM

本來就是這樣啊,說出事實的人反而被打,反正就看你有沒有台灣價值囉
作者: 車車老    時間: 2019-10-9 02:06 AM

手拿市長辭職書,硬要市長把名簽,明明沒人碰到她,也不知在哭啥哭

前簽到議員鄭新助孫女為什麼叫簽到議員?她阿公當年來議會,只簽完到就走

鄭新助:頭銜,高雄公認最混議員,有誰比我混
作者: jackielu0225    時間: 2019-10-9 08:02 AM

在台上說別人怎樣怎樣,結果被人說三道四,似乎也合理!
換個角度想,努力運動減肥瘦下來、改變人家對您的觀點,豈不是更棒!?

作者: alex701122    時間: 2019-10-9 08:07 AM

我覺得肥阿
旦醜就還好阿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9-10-9 08:29 AM

我個人的意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應該要互相尊重和競爭,才是民主制度的表現呀!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9-10-9 08:30 AM

你可以說民進黨最貪...
民進黨最爛...
民進黨最無恥...
民進黨是騙子...
但不能說人家醜...
作者: zogol    時間: 2019-10-9 10:46 PM

這種外型還真的跟白眼美女議員沒得比…
作者: qwaszx0909    時間: 2019-10-10 12:53 PM

法官也是綠油油自家的
被自家人認證的 沒啥好怨言
作者: d01212000    時間: 2019-10-10 03:21 PM

本帖最後由 d01212000 於 2019-10-10 04:22 PM 編輯

肯花點錢肥與醜都能改變感覺她不是真的想告網友是在爭取曝光度所以不要去攻擊她讓聲量變高
作者: gaisuke155    時間: 2019-10-10 03:41 PM

無言

不過一路走好

活該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9-10-10 10:04 PM

本帖最後由 jennjong 於 2019-10-10 10:06 PM 編輯

我在前幾天 晚上8點做的中天深喉嚨, 看過上次高雄市議會的實況影片

這個小胖妹怎麼對付韓禿子的----

雖然當時節目也有人戳破..是因為綠媒那些車子都有來, 他們有舞台 故全力演出..
如果沒車來..就全靜下來

然後鏡頭在往外拉遠...好笑的是

中間吵翻天...

外圈在那裡喝茶閒聊天

若我當時沒看中天, 還真不知有這種天外天......原來這就是政治

說到底根本就是個秀場, 演給那些信徒看的

一直在質問韓禿下次11月總質詢, 會不會請假 落跑去美國, 卡韓味十足

韓禿請假就是滔天大罪, 其他綠市長請假 就是合情合理
--- 胖妹本身不算醜, 醜的是 那種正統 [(雙)重(標)準(黨)] 的問政方式

嚴格講...

應該沒幾人會真心感到醜陋啦..只能中肯說..跟美女沾不上邊

畢竟我們生活周遭, 比這個更抱歉..更愛國..更安全..更驚人的

比比皆是

只是我們內心  不願意承認而已

作者: 阿拉丁    時間: 2019-10-10 10:34 PM

美 、 瘦 ,又不是當議員的要件,無聊!

我覺得肥是肥,但蠻可愛的呀!

作者: hillchen10    時間: 2019-10-10 10:39 PM

我們的法院真的很忙碌~~這些
民意代表真的吃飽沒事幹~~
作者: ai0201    時間: 2019-10-10 10:43 PM

繼嫖妓認證之後綠營再創最新力作

恐龍認證,哈哈哈哈哈~~

這年頭,好事看不見,鳥事特別多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19-10-10 11:39 PM

自己真的肥醜還不自知 還提告 如今她的肥醜被法院公證了 尷尬不???

作者: paul2396170    時間: 2019-10-11 11:22 AM

kingnai 發表於 2019-10-8 06:40 PM
說妳肥與醜不要難過,豬頭菊比妳更肥更醜!!!!

別難過還有個人醜心更醜的蔡英文
作者: kenjoin    時間: 2019-10-11 11:23 AM

醜、肥是主觀認定~

醜、肥也是形容詞啦~

鄉民別樓歪呀,如果是說:「這個人真的很『陳水扁』..」那可就人生攻擊了,這會被告成的!


作者: flabcdef    時間: 2019-10-11 12:08 PM

本帖最後由 flabcdef 於 2019-10-11 12:09 PM 編輯

其實看照片來說,沒有到肥、醜的地步。。。。
作者: sung0716    時間: 2019-10-11 04:14 PM

這種小事也在提告....話說李姓男子說的似乎也沒錯啊,還蠻符合一般人的觀感的
作者: 89510667    時間: 2019-10-12 01:35 AM

這樣也要上法院真是浪費
作者: momo1028    時間: 2019-10-12 08:22 AM

自己醜自己肥又不可能不知道
人家不說只是顧及你的顏面
現在可好了鬧上法院後被認證
自己把醜肥的標籤給貼上
果然是神操作
作者: badgay    時間: 2019-10-12 10:13 AM

伏爾泰因為反對君主制度,捍衛公民自由,所以提出了如下觀點「我不贊同你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伏爾泰的朋友們一書。
政治人物不是該以身作則嗎?告來告去的,難看啦!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9-10-12 10:30 AM

所以……法院認証……??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19-10-12 03:10 PM

肥是真的有點 以東方人來說 醜到還不至於 當然不能算好看
作者: 小煌    時間: 2019-10-13 08:58 AM

胖了點...但是不會太醜,李先生的標準太嚴苛了些.
作者: rosebanana    時間: 2019-10-13 09:18 AM

再如何也不能攻擊他人長相,跟那些人過意不去,真的是跟自己過意不去。
作者: u250581    時間: 2019-10-13 09:32 AM

這個也要告?搏版面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19-10-13 09:38 AM

是法院認證的肥醜呢
起床看到這則新聞真欣慰
作者: ken1234l    時間: 2019-10-13 02:55 PM

法院認證?好像也不能這麼說,應該是律師手段高明吧
作者: holktener    時間: 2019-10-13 03:01 PM

她是公眾人物,被批評本就是合理,美醜肥瘦也是個人的感受,硬要說人家有罪似乎也不合理,就算法院是某人開的,也不能背離法理。
作者: 年代風華    時間: 2019-10-13 10:51 PM

這種主觀的東西本來就很難認定
硬要告現在好了吧~法院認證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9-10-13 11:25 PM

原來罵人
肥醜沒罪
那那個法官
全家都很肥又很醜

作者: 7-moon    時間: 2019-10-14 11:18 AM

法院認證的客觀事實XD

而且鄭新助就是個地下電台賣假藥的假和尚

還跟在陳水扁後面當狗
作者: 黑黑吧    時間: 2019-10-14 11:25 AM

法官真是厲害  都這麼明顯了還判敗訴
作者: a785487    時間: 2019-10-14 11:48 AM

原來醜這個字是主觀的,並不是傷害的字眼,所以我可以公然的講別人醜。
作者: st10323    時間: 2019-10-14 04:43 PM

拍拍,哪天變漂亮回去給他看!有機會還是要顧自己的身體健康吧!
作者: XTMAN    時間: 2019-10-14 04:49 PM

奇怪的新聞,法官只是判定講實話無罪,很奇怪嗎?
作者: lonewind220    時間: 2019-10-14 08:48 PM

比較級的事情還能被驗證,我只能說倒楣了 ... 加油,每個人都可以是潛力股!
作者: ghip1011    時間: 2019-10-15 01:19 PM

別人說醜不要緊,自己跑去過法院要求認證?
作者: chengleotei    時間: 2019-10-15 02:06 PM

這個真的有笑點,真的好樣的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9-10-15 02:36 PM

我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我怎麼記得以前說人家醜是汙辱性言詞,肥確實就比較有爭議,很難定論是否是汙辱性,不過醜基本是汙辱性吧,法律真的是隨時代改變阿,不知道過幾年又會變成怎樣,想想都覺得悲哀
作者: enoyaone    時間: 2019-10-15 03:0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uke258    時間: 2019-10-19 02:45 PM

只要自己對自己有信心,
何必管他人說啥,
肥醜還真是主觀性的感覺,
其實也還好,
個人就不喜歡瘦子,摸起來不舒服.
作者: aleta633    時間: 2019-10-19 04:31 PM

這下~跟陳致中一樣了,都是法院認證的。一個嫖客一個肥醜。好慘阿
作者: juneqcd1    時間: 2019-10-19 04:57 PM

所以說,法院法官真的是恐龍,不知道這種判決到底根據為何?臺灣培養出來的法律人,只適合從政,因為可以胡說八道,不用負責嗎?
作者: gracecloud    時間: 2019-10-19 10:43 PM

說妳肥醜還見笑轉生氣,這下被法院認證肥醜了吧
阿哈哈哈哈.............UC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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