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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男嚇女「一槍打死你」 辯指「下面那把槍」][蘋果][2015年4月24日] [打印本頁]

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15-4-24 03:04 PM     標題: [男嚇女「一槍打死你」 辯指「下面那把槍」][蘋果][2015年4月24日]


「一槍打死妳」新解,男:下面那把槍。示意圖

台中蔣姓男子(60歲)前年12月至按摩院消費認識王女,進而交往,蔣妻發現後提告通姦不成,但蔣男同意與王女分手並索討交往期間的贈物,卻因而與王女發生口角,還恐嚇對方「恁爸一槍把妳打死妳信不信?」等語,王女提告後,蔣男辯稱,「槍是指男人下面那把槍」,類似台語「一槍幹死妳的意思」等,檢察官認為蔣男實在很會掰,根據錄音內容,依恐嚇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蔣男追索交往期間贈送的瓷器、字畫、古董等物,雙方因此交惡,去年2月在蔣男的辦公室談判,蔣基於恐嚇的意思,多次嚇稱:「恁爸車子絕對給妳開槍開到爆炸…要怎樣?」、「恐嚇妳是怎樣?」、「恁爸剛剛就想要一槍打死妳…」、「妳到大聲恁爸就給妳開槍,妳試試看」、「恁爸在這裡一槍打死妳…。」

蔣男共6次提到要「開槍」打死王女,王女因心生畏懼提告,蔣男到案否認恐嚇犯意,辯稱因兩人有感情糾紛,吵架義憤才說那些話,對話中說的「槍」是指男人下面那把槍,類似要「一槍幹死妳的意思…」,檢方聽了無言,直接將他起訴。(許淑惠/台中報導)


個人觀點:哈哈哈哈,看到他的辯解讓人嘴角不禁上揚,他下面那把槍是要怎麼開到爆炸我好想看他示範!!







作者: 皁峻節    時間: 2015-4-24 03:15 PM

就算不算恐嚇也算騷擾吧,真是無語阿
作者: sa6507    時間: 2015-4-24 03:39 PM

阿不就好棒棒
判他槍砲彈藥貫制條例啊
作者: gotomore    時間: 2015-4-24 03: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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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gr8    時間: 2015-4-24 03:55 PM

各種找理由...
言語上的恐嚇很會
實際上卻怕得要死
改天遇到真的壞人就知道了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5-4-24 04:05 PM

這男生真是沒有風度,東西都送人家了,只因要分手就要討回來,真是丟盡男人的臉!!!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5-4-24 04:15 PM

說大聲話最厲害 去到法庭辯俗辣 這種人走到哪都沒人理他
就算傷害他人 一定被判刑 外加民事賠償 不相信他會比 啊怕氣女王 或李鍾瑞先生 還要屌
作者: keithtamper    時間: 2015-4-24 05: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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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5-4-24 05:15 PM

看不出滿口槍槍槍(幹幹幹)的大老粗會收集瓷器、字畫、古董
作者: 天宮勇介    時間: 2015-4-24 06:25 PM

得不到就用『恐嚇』方式
性騷擾也不是這樣阿
看了就反感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5-4-24 06:35 PM

恐嚇→性騷擾 真是無聊的傢伙@@
作者: god92134    時間: 2015-4-24 06:49 PM

這男的可以去執行死刑阿
法務部快點請
一槍打死犯人
讓我看看他如何用槍殺人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4-24 07:44 PM

這樣很會凹喔
大家聽了也知道是說哪一把槍阿


作者: yuo1234    時間: 2015-4-24 07:50 PM

下面那把也是可以打死人 關8年
作者: toko1279    時間: 2015-4-24 07:51 PM

我不只能說這老頭反應挺快的...哈哈哈
作者: AAlunKKxxVV    時間: 2015-4-24 09: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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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warehouse    時間: 2015-4-24 10:03 PM

對!查扣凶器已做呈堂證物!
作者: 0933852314    時間: 2015-4-24 10:09 PM

好一個槍押....不過要用這把槍打死人 也要有點本事=  =
作者: fh97792    時間: 2015-4-24 10:47 PM

這把槍到了法院一定要請法官驗槍,搞不好槍就變成牙籤了。
作者: dreamerisly    時間: 2015-4-24 11:10 PM

白痴也知道硬凹的
真的很沒風度..

作者: 小酥酥蘇老大    時間: 2015-4-24 11:36 PM

抗辯是裝白癡還是拿承辦檢察官當是智障?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4-25 02:10 AM

一聽就知道他是在推託,況且都這麼大把年紀了,這把鏽掉的槍還夠威力爆炸嗎(唉...無法認清現實的殘酷...)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4-25 02:27 AM

用肉槍殺人是SOD的劇情
作者: 白目兔    時間: 2015-4-25 02:36 AM

讓他到牢裡慢慢玩,那裡應該有很多槍等著他
作者: 燐听    時間: 2015-4-25 09:25 AM

這也太會掰了吧 以為別人都不知道?
作者: cnn3333    時間: 2015-4-25 10:45 AM

怎麼看都覺得這個男的只剩一張嘴,生為男性,臉都給你丟光了~!敗類..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5-4-25 10:45 AM

我還真想看他如何尻一槍把車子打爆
這該是多高的射速才能產生把車子打爆的動能

作者: outkasthero    時間: 2015-4-25 01:26 PM

真是無言60歲的老人還這樣幼稚
社會真的病了
作者: 冰焰無極    時間: 2015-4-25 03:39 PM

好像國高中開的黃色笑話
作者: dragonfire0424    時間: 2015-4-25 03:48 PM

他的槍功能可以再多一點沒關係
什麼都可以用他下面的槍解決
作者: yr3662    時間: 2015-4-25 03:55 PM

哈哈哈這位老伯真的是只靠一張嘴
作者: df890087pokemon    時間: 2015-4-25 06:26 PM

扣押兇器是啥毀拉wwwww
不過最近社會上真的很多這種暴力新聞呢.....
作者: osborn0923    時間: 2015-4-25 06:43 PM

遇到這樣的人自己真的一定要小心啊
不要隨便有讓人進入自己世界的機會
不然吃虧的就是自己啊


作者: jerry_walrus    時間: 2015-4-26 12:22 AM

60歲只出一張嘴
此人我看是,惡人無膽

作者: add0956    時間: 2015-4-26 01:50 AM

就那把槍~會不會卡銹卡很大啊~
作者: 多洛洛    時間: 2015-4-26 03: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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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5-4-26 07:47 PM

剩一張嘴。都不知道還有沒有子彈還想要一槍干掉對方...
作者: 怕吃魚的貓    時間: 2015-4-26 08:06 PM

原來下面的力量可以強到一槍打死你
真的是厲害石門水庫
作者: right9460    時間: 2015-4-26 09:44 PM

扣押他的兇器  看他以後還敢不敢
作者: ga033661    時間: 2015-4-26 10:28 PM

不知道是長槍還是短槍
都60歲了 還能說出這種丟臉的話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5-4-27 01:41 AM

怎麼看都像硬掰
火氣上來還會有性慾喔?
作者: enets    時間: 2015-4-27 08:31 AM

可以車爆的武器   極度危險     應立即銷毀
作者: s7720365    時間: 2015-4-27 12:53 PM

這人講話真是天才 這樣掰也行
佩服佩服
作者: s713480    時間: 2015-4-27 12:59 PM

白癡,我只能說那老頭真會掰,色老頭一個
作者: mitacthsrc    時間: 2015-4-27 04: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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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008019    時間: 2015-4-27 04:39 PM

其實這樣沒恐嚇也會吃上性騷擾的罪
只是分手了還硬扯 真的很不應該
作者: MERCURY-80-194    時間: 2015-4-27 09:10 PM

既然如此,沒收他的那把【槍】不就好了
作者: seadog28d    時間: 2015-4-28 01:01 AM

蔣男追索交往期間贈送的瓷器、字畫、古董等物<=這才是起火點吧
作者: lstan007    時間: 2015-4-28 0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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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lemontea    時間: 2015-4-28 01:06 PM

現在是恐嚇罪加猥瑣罪= =
作者: MPistole    時間: 2015-4-28 01:06 PM

扣押他的兇器
直接就結案
作者: soso0831    時間: 2015-4-28 01:07 PM

哈哈...笑死人...真的是一搶打死你...短槍!..我有二支槍..長短不一樣...長的打共匪...短的打姑娘!!!!!!!!!
作者: ilovesm456    時間: 2015-4-28 01:08 PM

光籤不算槍 這樣告不進吧
作者: 最煞氣    時間: 2015-4-28 01:09 PM

他應該要這樣說
我讓你一槍出人命

作者: guavalai    時間: 2015-4-28 01:25 PM

還真是會辯,但即使是下面那把槍,既然威脅要把人幹死也差不多可以送辦了...
作者: j812096    時間: 2015-4-28 01:28 PM

她應該要知道這個年紀的男人通常只剩下一張嘴
作者: backstar    時間: 2015-4-28 01:30 PM

看到有人說扣押他下面的凶器...
我笑了 哈
作者: cho1986    時間: 2015-4-28 01:30 PM

理由太過牽強了吧,
罪犯總會有一套令人好笑的說法
作者: touoda    時間: 2015-4-28 01:32 PM

那隻搶好厲害啊!可以打死人!私藏軍械應該繳庫。
作者: 赤子心    時間: 2015-4-28 01:33 PM

睜眼說瞎話⋯⋯⋯真是厲害⋯⋯⋯
作者: poi7856    時間: 2015-4-28 01:53 PM

這位杯杯,你有事嗎?呵呵
作者: yang7691    時間: 2015-4-28 02:25 PM

真是一個不良之人,這女的要慶幸沒有一起,阿咪陀佛哦~~~~~~
作者: apaul34    時間: 2015-4-28 02:58 PM

這讓我想到了軍中名曲『兩隻槍』
我有兩隻槍 長短不一樣 長的打共匪 短的打姑娘.................

作者: e690107999    時間: 2015-4-28 03:08 PM

哈哈哈他的小槍可以打死人嗎?都硬不起來了還打死人~真可笑
作者: rosebanana    時間: 2015-4-28 03:44 PM

只會欺負女人,這種男人實在很可悲。
作者: 小騎a    時間: 2015-4-28 04:06 PM

哈哈

反應很快

可惜檢察官也不是白癡...

這種低級謊言只配當個笑話
作者: gfnightelf    時間: 2015-4-28 05:58 PM

什麼人都有啊 這社會 不過這畫的也太好笑了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5-4-28 08:09 PM

只覺得很白痴
不管哪支槍
好像有槍就很了不起
的感覺
作者: gs123    時間: 2015-4-28 09: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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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sleyjungle    時間: 2015-4-28 09:50 PM

我倒是很想代替這位女子,看看他如何開槍開到爆炸,哈哈哈哈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5-4-28 09:58 PM

送人的東西怎麼能要回來
用那把又髒又短的槍殺人..判他死刑
作者: maxonkkk    時間: 2015-4-29 12:20 AM

這年頭何其不有的怪事特多!!
作者: zero741001    時間: 2015-4-29 12:20 AM

只覺得他根本就是一個白癡
作者: bassbaba    時間: 2015-4-29 12:21 AM

沒收作案工具啊!!

切掉看要怎麼幹
作者: bombkingasd    時間: 2015-4-29 12:23 AM

都60了還不乖一點
難怪一堆人對這種年紀的人都閃遠遠
根本怪老頭!!
作者: b77012812    時間: 2015-4-29 12:34 AM

這應該可以告殺人未遂嗎...
他可是有槍喔
作者: kou1985    時間: 2015-4-29 12:50 AM

這算黃色性騷擾吧,一樣告死他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4-29 01:35 AM

從下面老二踢下去就軟槍了
作者: lowcateyny    時間: 2015-4-29 03:53 AM

啊優~啊不就好棒棒!來啊!來打我啊
作者: azx6069    時間: 2015-4-29 05:13 AM

當他那個是莊火藥喔   這麼猛!!?
作者: 颶闕    時間: 2015-4-29 05:17 AM

本帖最後由 颶闕 於 2015-4-29 05:18 AM 編輯

如果能用下面那把打死人
那我還真想看看這類的新聞!!
作者: 帥氣翰哥哥    時間: 2015-4-29 11:15 AM

敢做不敢當,就是個十足的鱉三。
作者: tristram    時間: 2015-4-29 11:18 AM

六十歲了還偷情 真是的 還說是下面的槍太好笑拉
作者: timusu    時間: 2015-4-29 11:40 AM

除了無言 還真的很硬凹 檢方只好把他關到爆炸~
作者: s083037    時間: 2015-4-29 11: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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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pen    時間: 2015-4-29 1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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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00317342    時間: 2015-4-29 12:14 PM

一槍打死你= = 哈哈 真好笑

聽他的辯解更是一絕!
作者: bbbbsb    時間: 2015-4-29 12:18 PM

呵 出來後那把槍應該也沒用囉
作者: s4123795    時間: 2015-4-29 01:21 PM

真的是太扯了點吧
我要是法官就會問「他下面的那把槍」有那麼厲害嗎
作者: kusly1997    時間: 2015-4-29 0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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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6672kk    時間: 2015-4-29 05:15 PM

"交往期間贈送瓷器、字畫、古董等物"
感覺好有氣質哦
跟人實在很難連想在一起
作者: 擱淺的曖    時間: 2015-4-29 05:23 PM

挺會掰的,恐嚇就是恐嚇,既然被錄音,都有證據了,別再瞎掰了...


作者: G點戰士    時間: 2015-4-29 0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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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KANE    時間: 2015-4-29 06:01 PM

本帖最後由 ALKANE 於 2015-4-29 06:01 PM 編輯

那請警察把犯人存放子彈的彈藥庫收割上繳,看他空有一把槍能幹甚麼事,唔...海公公可能需要他去偷四十二章經!!!
作者: jm5188    時間: 2015-4-29 08:33 PM

世上甚麼林子啥鳥都有...抓去洗洗槍吧
作者: 急需者    時間: 2015-4-29 08:49 PM

腦袋裝屎裝太多裝太久以致整個人都是渣
作者: confessions74    時間: 2015-4-29 09:04 PM

好好笑也  這老頭還真厲害!
作者: distort666    時間: 2015-4-29 09: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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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ngbest    時間: 2015-4-29 09:44 PM

這男有病
分了還想要回東西....還想一槍斃了人....下面應該扣押交出來...
作者: bajiman    時間: 2015-4-29 09:46 PM

簡單啊
請法官把兇器扣押下來
他就不能傷害別人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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