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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讓員工自由取用店內未售出的即期品(過期食物),這樣的作法好不好? [打印本頁]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7-10 03:58 PM     標題: 讓員工自由取用店內未售出的即期品(過期食物),這樣的作法好不好?

本帖最後由 Chiku_RunRun 於 2016-7-10 03:59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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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在便利商店打工過的朋友說,

店裡的鮮食、每天都會有要必需下架的,也就是即將過期的商品,

而這些鮮食,不乏飲料、便當、飯糰、甜點等等,

店長都會讓他們自由拿取要吃的東西,如此一來可以節省不少餐費,

有人說這樣會不會有吃壞肚子的疑慮?

但我覺得讓想吃的員工吃掉、這樣的作法其實也不錯,不然食物丟掉也很可惜,

各位覺得這樣的作法好嗎?

作者: guavalai    時間: 2016-7-10 04:10 PM

沒什麼不好啊~

一方面,他可以有助於把這些多餘的食物消化掉,避免掉浪費食物的情況,

說到底,你便利商店或者賣場在進貨食物的同時,本身就不可能完美的預估進貨量,

食物殘存下來,不讓店員分一分說到底也是浪費,

且這些食物即便他到了有效期,但事實上他還是可以吃啦....

另一方面,給予這些店員,至少也可以幫這些店員增添一些伙食,

通常會到超商打工,本身收入就不算高,

有這些多出的伙食,至少這些店員就可以省下一些在吃這一方面的支出,何嘗不是好事呢?


作者: f5930021    時間: 2016-7-10 04:14 PM

其實這個做法很不錯呀,因為剛過保鮮期的食物通常不會有問題。

而且這個方法又不具有強制性,不介意的員工就自行拿取沒問題,

如果會介意的話也可以選擇不要的。

反正如果沒有被拿完(應該通常不會被拿完XD)也是變成肥料或飼料吧,

讓這些食品為人類做出最後的貢獻(?也不是壞事~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7-10 04:20 PM

guavalai 發表於 2016-7-10 04:10 PM
沒什麼不好啊~

一方面,他可以有助於把這些多餘的食物消化掉,避免掉浪費食物的情況,

我覺得拿給需要的遊民或弱勢家庭也是很好的,

怕就怕會有少數的人會從此定時來索討過期品,反而造成店家的困擾~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7-10 04:21 PM

f5930021 發表於 2016-7-10 04:14 PM
其實這個做法很不錯呀,因為剛過保鮮期的食物通常不會有問題。

而且這個方法又不具有強制性,不介意的員工 ...

飲料和甜點應該比較搶手,

便當的話還可以拿回去當正餐吃,省下一餐的錢~
作者: soyaya1000    時間: 2016-7-10 0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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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avalai    時間: 2016-7-10 04:29 PM

Chiku_RunRun 發表於 2016-7-10 04:20 PM
我覺得拿給需要的遊民或弱勢家庭也是很好的,

怕就怕會有少數的人會從此定時來索討過期品,反而造成店家 ...

是沒有錯,但要看怎麼去衡量,

畢竟他主要的問題就如你所說,可能會有遊民因為這樣去搗亂。

像我過去曾經有一次跟朋友到黑人區去吃飯,當時就有一個黑人遊民(女)跑到商家去鬧,

當時我就有聽到服務生好言好氣一直請他出去,

但是那位遊民始終不動於衷,不斷的騷擾其他用餐中的用戶,

不斷的向那些客人一個個要錢,且是真的很死纏爛打,

後來服務生好像沒輒,就把店長叫出來處理他,

我就聽到了服務生在對那個人講的話,主要大概就是以前已經給過很多次錢,叫他不要再出現。

總之這邊要說的就是如果超商給了遊民食物,那很可能會沒完沒了且甚至被盯上,

之後如果被盯上然後時不時來騷擾店家或客人,那店家生意都不用做了。

弱勢家庭部分我是覺得可以啦,只是要怎麼分配也很難說,

畢竟弱勢家庭那麼多,你還得要找到可以信賴的慈善團體。

與其搞得那麼複雜,讓店員分一分還比較快、比較實在。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7-10 04:41 PM

guavalai 發表於 2016-7-10 04:29 PM
是沒有錯,但要看怎麼去衡量,

畢竟他主要的問題就如你所說,可能會有遊民因為這樣去搗亂。

也是沒錯…有時一時的善意,反而會引來更大的麻煩,

大大舉的黑人女遊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只是看他們沒東西吃又露宿街頭,還是會覺得很可憐…
作者: s7773777    時間: 2016-7-10 04:41 PM

即期品沒問題,體恤員工,好上司
過期品就不可以了

個人是覺得不論如何處理這些貨品
只要在當時貨品是正規的,沒有過期的
那基本上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拿捏這個即將過期的時間點很重要,真的
最吼是在午夜11點59分前搞定這件事情

已經超過有效期限的貨品和即將到期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對象
雖然有人認為因為有效期限基本上是以日為單位
而一天有24小時
在有效期限無法精準確知到小時的情況下
機率統計的角度出發認為容忍存在一個最小刻度一半的誤差
也就是有一半的機會可以多出半天以上的有效期限
但那是單純從統計機率的觀點出發
是大數量的計算
當手上拿著一個飯糰的時候請別相信他
真的要聽那派分析的話,請務必聽完剩下部分
連吃當天剛做好麵包都有送醫院的可能性了
更何況吃這所謂一半機率
所以個人還是覺得保存期限務必要遵守
作者: U99157138    時間: 2016-7-10 05:26 PM

本帖最後由 U99157138 於 2016-7-10 05:30 PM 編輯

只要是還沒有過期的食品
提供給員工自取沒什麼不好阿
這樣可以讓員工省下一筆而外的餐費開消
另外即將過期的食物也不會造成浪費
個人覺得這是兩全其美的好方法!
那如果還有剩下的話 也可以透過一些管道分送給需要的人
這樣也可以避免直接給需要的人 而造成日後造成店家麻煩(每天當伸手牌!


作者: c9107156    時間: 2016-7-10 05:33 PM

沒什麼不好的,這樣可以減少浪費啊,如果可以,最好能順便給弱勢的民眾就好
作者: 達觀散人    時間: 2016-7-10 07:40 PM

一般來說是沒啥問題的,只要不是生鮮食品‧‧‧
因為一般超商販賣的食品即便到食用期限,到真正不可食用的時限仍有一段緩衝期限。只要在這
段緩衝期限內取用應沒多大問題,只是怕上面的食用期限遭竄改不實‧‧‧
即使將這些食品分送低收入戶與街友亦可,但需在公司無明確規定如何處理這些過期食品的情況
下,不然可會吃上侵佔或竊盜官司!
另外即便分送給有需要的人們,也必須再三告誡他們注意食用期限與這些食品的實際保存情況!
不然一旦出事問題大了‧‧‧

雖說俺是這樣建議,其實內心還是希望僱主或企業能有制度化的良心管理這些即期品(過期食物)
,一方面減少糧食浪費,一方面即便是即期品(過期食物)的消費者也能有較安全的保障,再則這
些相關企業也能真正對市場需求做調整,減少生產過多的浪費。
只是這樣的想法可能很難再現今無良與慣老闆充斥的社會實現吧‧‧‧

(以上純為個人感想,如內文有得罪樓主或網友之處,懇請多多海涵。)
作者: derek980011    時間: 2016-7-10 07:43 PM

有些東西過其1 2天其實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的,而且如果是加工食品應該一兩天是沒差的,很多東西就算過其好幾天還是可以吃的。不是也有很多不肖商人把過其好幾年的食物拿出來賣,我們不知道的話也是吃得很開心。只是標籤上的日期過了還拿出來賣也會惹民眾嫌。而且免費給員工拿應該也算是一種福利吧!!!過其1 2天誒覺得還不至於吃壞肚子。但是奶類這種的就另當別論了。
之前有買過豆漿還沒到有效期限就過期的,是很可惜沒錯,但至少可以知道沒有放什麼防腐劑。
作者: redcarpet    時間: 2016-7-10 08:02 PM

既然沒壞掉

不如拿來分享

丟掉真的是浪費

有很多人想吃還沒得吃的
作者: 塵飛雁落    時間: 2016-7-10 10:45 PM

我認為這是一種善意,但是他會可能會造成負面的影響,例如:吃壞肚子、或是員工為了自己故意讓某個商品進入報廢名單中,這就要看員工和老闆是怎麼想的了!!
作者: abs0596    時間: 2016-7-10 11:14 PM

本帖最後由 abs0596 於 2016-7-10 11:15 PM 編輯

即期品又還沒壞掉
給員工吃或是捐出去給遊民或生活困苦的家庭
這不是很好嗎!!當作是做善事
畢竟過期也是要銷毀
倒不如給需要的人吃掉還比較有意義
但是還是必須注意食品有無變質再送出
不然吃出問題也不太好
作者: a921486a    時間: 2016-7-10 11:27 PM

這是一定要說"好"的...
第一沒過期(還是可以吃)...
第二減少浪費(不會浪費製作運送等等人力物力)...
而且大家都知道回收過期跟沒賣出去一樣...
不會有收益都只會有支出跟浪費...
再說做做好事收收好人卡也不錯....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7-11 11:11 AM

以過去打工的經驗
通常是要看店長如何處置

有些店長很阿莎力
熱食就直接報
麵包類留袋子
泡麵飲料就直接退

有時候真的光過期就能吃飽飽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6-7-11 11:50 AM

反正都要報廢了
分一分也沒有不好
作者: werrrt    時間: 2016-7-11 12:12 PM

其實恨多人會覺得某些商品反正都要報廢或丟掉了
那就讓想拿的人拿去有何不可

一般情況下  可能是這樣子沒錯
但如果討論的是食物的話
我認為不能這麼輕率地做決定
為什麼
因為今天食物一般來說是要給人吃下肚的
而一旦吃了不恰當的食物是會嚴重影響健康的
輕則肚子疼或拉拉肚子
重則可能引發重大疾病
這時可能有人會想說
啊反正是拿的人自己要拿的
出事了也是他自己承擔
但是要考慮到一點就是
會拿過期品的人不見得是要拿來自己吃的啊
你的過期品一旦送了出去
你不會知道拿走的人究竟是要拿來做甚麼
偽造製造日期二次販賣?
重新加工到其他產品裡使用?
沒有人能保證這些東西是否會流到不知情的人的手上  當成正常食品來食用
這也是為什麼一般都會規定過期食品必須報廢丟棄的原因之一

所以如果討論的是過期食品的話
我認為自由取用的作法是有待商榷的

作者: a2581052    時間: 2016-7-11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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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ZZSSss5588    時間: 2016-7-11 03:14 PM

我覺得給員工拿沒關西阿這樣也比較部會浪費食物
你過期品也是回收不如給員工吃員工還能省一餐畢竟
很多超商都是學生打工能省一餐賺很大雇主也能當福利多多益善
作者: alter1017    時間: 2016-7-11 03:45 PM

這個作法相當好!

物盡其用 讓東西留給讓需要的人使用

既不會造成浪費

也讓員工感受到老闆的關懷與溫暖

何樂而不為?

或者還可以給附近的清寒弱勢家庭也不錯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7-11 04:18 PM

werrrt 發表於 2016-7-11 12:12 PM
其實恨多人會覺得某些商品反正都要報廢或丟掉了
那就讓想拿的人拿去有何不可

偽造保存期限再次販賣的行為真的很差勁,

這種人要是抓到,應該叫他把那些食物當場全吃下去
作者: rightxcrab    時間: 2016-7-12 01:51 PM

保存期限不是好看的,吃壞肚子就知道
作者: Optimistic0622    時間: 2016-7-12 01:57 PM

這樣也不錯啊,給員工吃掉也不會浪費食物。
作者: gt777x    時間: 2016-7-12 07:09 PM

我個人覺得還好,總比浪費食物好吧
作者: jettv1234    時間: 2016-7-12 07:15 PM

其實這個做法很不錯呀,因為剛過保鮮期的食物通常不會有問題。

而且這個方法又不具有強制性,不介意的員工就自行拿取沒問題,

但是他會可能會造成負面的影響,

例如:吃壞肚子、或是員工為了自己故意讓某個商品進入報廢名單中,這就要看員工和老闆是怎麼想的了!!

作者: 月夜離愁    時間: 2016-7-12 10:51 PM

雖說是即期品,但不代表馬上會"壞"掉,因此,,我覺得並無不妥,,,況且這樣也算是作環保,,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只是有些食品應馬上吃完,不能多放二天(如乳制品,飯糰,便當等等)

這是局限於由自己店員拿走的,,若是要分給其他有"需要"的人,,就要考慮考慮了,,倘若吃出問題,,對方直接說是你拿"過期"的東西給他,才照成他的不適,反咬你一口....那就"好心給雷親"了,
作者: ili888    時間: 2016-7-13 12:12 AM

還能吃的話就別浪費~ 畢竟不是過了保證期就一定有問題!
作者: big7guy8    時間: 2016-7-13 01:29 AM

替員工跟老闆自己省下一筆錢,何樂而不為呢。
作者: sofa89    時間: 2016-7-13 09:51 AM

這不就是當店員的福利之一嗎?
靠那些麵包,可以省下不少錢呢,
對於窮苦的學生而言,
要是連這點福利都沒有,
不如換家店打工好了。
作者: a628458418    時間: 2016-7-13 05: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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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喵亦翔    時間: 2016-7-13 11:57 PM

感謝分享
國外有一家特殊的超市提供將近過期或不新鮮的食材或半成食物弄成一個超是給人自取,可以每天在接送小孩上班上課後過去順便領回家,一方面解決過期食物的浪費,一方面救濟到貧戶。

店家有賣給你是福利,不想要過期或鬧肚子是一回事,至少有福利給予而不是完全沒份。
作者: mad2    時間: 2016-7-14 12: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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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LLMY    時間: 2016-7-14 12:28 AM

大大你說的很對,我認同,大大你的說法,還有就是免費送出..
作者: 78451208    時間: 2016-7-14 12:33 AM

好啊,又不是不能吃,一般的作法是丟掉,太浪費食物了
作者: kingnaruto19937    時間: 2016-7-15 05:13 PM

我是贊成
與其讓即期品變成過期品
倒不如讓店員可以自己分享 也當作是他們的福利之一
並且達到不浪費食物的目的 節省成本
作者: tomas11    時間: 2016-7-15 05:16 PM

可以拿去離店較遠的地方給遊民,或是地下道的遊民,不要天天給,偶而去就好,不然會有越來越多人在那等吃的
作者: qwe4564648    時間: 2016-7-15 07:47 PM

食物殘存下來,不讓店員分一分說到底也是浪費,

且這些食物即便他到了有效期,但事實上他還是可以吃啦....

作者: shyboy0626    時間: 2016-7-15 07:53 PM

雖然說食物都有保存期限
基於食品的新鮮度
那只是給予參考的一個日期而已
並不是是到了那天食物馬上就壞掉
若是放置於冰箱或冷藏之類的地方
就算過期了3天其實也是能食用的
社會上弱勢需要幫助的人不少
這些食物也都還是能食用的
若能拿來幫助這些人也是功德一件

作者: zoo989    時間: 2016-7-15 07:53 PM

那些即期品,如果不能吃了,拿的員工也不過是再放到回收桶而己。但事實上,除非是沙拉類真的到期就最好不要吃之外,吃保存良好的即期品通常不會有什麼問題。我也買過八折(隔天到期)或五折(當天到期)的麵包或蛋糕來吃,感覺不出有什麼不妥之處。事實上你該擔心的是,正常品的防腐劑會不會放太多。。
作者: 諾于    時間: 2016-7-15 07:56 PM

咱家以前在麵包店工作也是這樣的情況0.0
像是包餡的鹹麵包,有一些放隔天會有壞掉疑慮的麵包,可以少量的拿取(不然全部要丟去做肥料)
如果當天生意不好,就會丟一大堆,而且拿的袋子不大,所以要用塞的,好好的麵包全被擠得像豬食- -(雖然本來就要當餿水處理掉)
還有過期蛋糕也是店員分一分來吃(不過過期太多天出水的,還是會整個丟),剛去做的時候真的滿心痛的,看那些好好的東西全要丟掉....願意讓員工拿的店長真是好人!!  可以當早餐省餐費,也不會浪費那麼多
作者: ladions    時間: 2016-7-15 07:58 PM

有什麼不好。。。拿去救濟也好。。。總比浪費丟掉好多了。。。

台灣很多三餐都不能溫飽的人。。。別說我唬爛

台灣早就沒有過去那麼好了。。。貧富差距越來越拉大

很多辛苦半輩子老了可能連一棟房子也買不起

過著救濟金過活。。就連救濟金的申請條件也是一年比一年苛薄

台灣便利商店涵蓋率世界第一。。。但浪費糧食也許也是世界第一

何不讓店員溫飽省錢 讓他們存到第一桶金。。
作者: chone12345    時間: 2016-7-15 08:10 PM

很好啊 不用浪費資源但若每天吃還是會膩啦
作者: a0989954524    時間: 2016-7-15 08:18 PM

小弟就是超商的員工
做了也快1 年了
從上班第一天起,幾乎有上班的時候都會拿過期的食物跟飲料回家吃
因為現在還是學生,家裡會給餐錢
吃超商的過期品 真的省太多太多了
還有飲料因為可以喝過期的很多新口味都不用花錢去買
也不會太別去買飲料了 覺得算是員工福利吧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6-7-15 08:23 PM

以前我做你家大夜 商品都是我挑下架 LOSE都是我一順位

實際上過期日根本都沒過期 都有緩衝期 1~2天正常存放基本上沒有問題

因此小弟雖然打工錢不多 但因為卻省下非常多伙食費但也胖了不少 畢竟飲料免費喝

不過還是要看店長 像我有認識的朋友的店長只能讓你再那邊吃 不讓你帶走 有些店長也是怕被有心人士拿出去賣吧

總之我是覺得讓人拿去吃比較好 至少我們是吃掉 回收基本上怎處理我不知道 但我那間常常是放到臭掉才會收走 畢竟雖然我們每天下架但並不是每天都有來回收
作者: tims31    時間: 2016-7-15 08:25 PM

我覺得還不錯~~
如果可以捐給有需要的人也是不錯~~
功德一件
作者: kaifor2005    時間: 2016-7-15 08:26 PM

其實過一天沒事的
以前我們學校的福利社也會賣剛過期的東西
但價格非常低
我是沒買過啦
但我朋友倒很愛買
作者: kid889009    時間: 2016-7-15 08: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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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poip001    時間: 2016-7-15 08:33 PM

這提議蠻好的,一來食物不會造成浪費,二來對於員工來說可以節省一餐的餐費,
個人是覺得挺好的,只是這種行為在台灣很難阿,
不是說老闆很摳門,實在是台灣人的心態很糟糕,
發生過老闆或者店長好心提供這些東西給人食用的時候,結果吃壞肚子了,然後就告那個老闆,讓他吃壞肚子,接著要求金額賠償,試問如果你是老闆的話,你還敢提供這樣的食物給人吃嗎,
所以在台灣,不管是全家還是7-11,任何的超商幾乎都有規定那樣的東西就是要銷毀,避免產生後續的糾紛...


作者: seanpeter9    時間: 2016-7-15 08:58 PM

其實超商打工真的超多瑣碎事務的,有些時段又忙得不可開交!
拿點下架即期商品這屬於員工的福利吧!無傷大雅的!

作者: chiapang    時間: 2016-7-15 09: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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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e1329967586    時間: 2016-7-15 10:09 PM

這作法很好啊,而且事實上就算過期也還有兩三天甚至是一個禮拜的緩衝期,標示的過期日期其實會刻意把真正過期的時間往前調,假如15日才過期,印上過期日期可能會故意打成11日過期,所以也不用太擔心。
作者: babyhunter    時間: 2016-7-15 10:15 PM

以前認識的廠商送貨時 都會回收報廢品 過期品or即將過期品 可是它們都會叫我們吃掉喝掉 不然他們回收回去要處理很麻煩 所以都有不成文的規定 只要留下空包裝就好 廠商就知道處理了.

現在的話 主管就會辦一日特價品 就打1~2折 減少損失 更好一點都是集中後在倉庫讓員工下班自由領取...不過這些都是被挑過的剩下的 比較沒什麼瑕疵品都是被主管拿走 不然就是被各部門挑走在來給其他員工...

不過外國有團體專門在回收賣場的瑕疵品跟農民種的賣相不好的蔬菜水果 在特定時間發放給遊民跟弱勢家庭..
作者: ss792345    時間: 2016-7-15 10:47 PM

其實超商還好,你看那種平價量販店丟的量可是比一個超商還多的
作者: yfkung0126    時間: 2016-7-15 10:51 PM

與其丟掉,倒不如讓員工吃掉
或是給一些需要的人
這樣並沒有不好
反而能減少浪費
如果怕會吃壞肚子等問題,那就不要去拿就好了呀
給那些不怕吃壞肚子的人吧



作者: MERCURY-80-194    時間: 2016-7-15 11:13 PM

本帖最後由 MERCURY-80-194 於 2016-7-15 11:15 PM 編輯

好的出發不一定會帶來好的結果。
首先假設即期品沒有問題,員工們的心態良好,那讓他們有可食用即期品本生並不是完全是件壞事,畢竟那些食物最後只能堆廚餘,即使再加工也是額外的消耗還不如盡量食用掉比較環保。
但以上前提是在員工和雇主皆有良性關係且守規矩的狀況下。
如果雇主將此事當成給員工額外的福利,止後以此當員工欠下的人情而要求回禮時就是件壞事了。
相對的員工心態不正,利用這件事也會造成問題。如為了省飯錢故意將沒問題的食物變成即期品(藏起來或提早註銷之類的),那最後反而造成雇主平白的損失。
所以雇主和員工是否能將心比心才是這件事是否能事件好事的結果。

此外一提,這件事絕不能分享給外人(員工本人之外),就算要也應該是由員工將其帶走後再分享給其他人。以流浪漢舉例(並非貶低),假如這些即期品不事先交單位再交給他們,而是直接來店裡取會易造成對來店裡領即期品一事變成理所應當的認知,到最後原先的好意卻招來厭惡,給員工的友人也是一樣的道理。

這也是福利政策的問題,給久了就就會覺得理所當然。原先是互利互惠卻變成死八著不放的惡性循環,當福利被成漏洞時,不管他的初衷再好都是壞的。所以福利的問題在於給的人和得的人的素直和道德高低有關。
作者: ohanajp    時間: 2016-7-15 11:15 PM

食品保存的地方良好 基本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全世界有太多被浪費掉的食物了
作者: benny1107    時間: 2016-7-15 11:20 PM

吃壞了也跟店長沒關係,是商品廠商要負責...

即期品就是說快過期,那就是還沒過期,使用期限內吃的話,有事情。當然是製造廠商負責。

再者,使用期限,大多是指商品在最美味或者最佳使用範圍內,所以過期當天,也沒代表物品壞了。
作者: pavabaca    時間: 2016-7-15 11:23 PM

我有親戚在開便利商店(加盟的)
這邊說明一下他們過期品的作法
按照正常流程 過期品都要送回總公司銷毀
但是私底下為了不要多這一次運費 加上不要浪費食物
所以上面都會說 如果你們(指下面的店長)要私底下給人是可以的
但是有一點要記得 千萬不要給那種會拿去轉賣的人
因為過期品按規定就是不能食用(但是實際上東西剛過期還是可以吃)
如果有人轉賣 吃的人食物中毒 這樣一定會牽扯出一堆事情
像我個人 大概每個禮拜都會找個時間過去那個親戚的店拿他們的過期品
他們的員工也知道我是來拿過期品的(因為他們店長都有說過)
然後他們通常會把過期1~3天內的東西給我(便當 麵包等等 其實都還是有冰起來)
這些東西我也吃好幾年了 也沒有發生過拉肚子等問題
我個人是還蠻贊成過期品可以給員工
畢竟都是要銷毀的東西 銷毀也是浪費食物
倒不如給員工食用 不過要記得要跟員工說 不能拿去轉賣就是了
作者: ppkloyze    時間: 2016-7-15 11:44 PM

以前人就算過期還是在吃
也沒吃出什麼毛病

現在台灣的鬼語論壓力
就算吃免費的即期品也可能不行
作者: seraphig    時間: 2016-7-15 11:46 PM

可對公司申請建立商店範圍內低收入戶之住家登記
爾後有即期食品等可用愛心捐贈方式給予有需要的家庭
當然也可向地方里長或是區長等詢問有"真正"低收入證明的家庭給予需要的食物
不然即期食品丟了也是浪費,但如果即期食品過多,員工可能也消化不完。
倒不如將這些作為愛心,給予真正有需要的人
作者: kasuga72    時間: 2016-7-15 11:47 PM

雖然知道過期品有他的風險在

所以公司的控管有他的道理

但在以往無數個日子
我可是都靠著他渡過的
作者: d5566321    時間: 2016-7-15 11:54 PM

很多都這樣吧
一般都是當天過期的整理完後
大家在分一分
也沒過期多久
不可能吃壞肚子的
作者: lookiuy999    時間: 2016-7-15 11:54 PM

不錯阿。
總比當垃圾丟了好。
免得浪費。
作者: y20081220    時間: 2016-7-16 12:01 AM

給員工吃掉也不要浪費食物,我也這麼覺得
作者: carte1013    時間: 2016-7-16 12:16 PM

我覺得這樣不太好,並竟而還是一間公司,既然是公司就應該要有一套SOP,不可以說因為過期了員工就可以擅自取用
作者: classicalgod    時間: 2016-7-16 02:27 PM

這樣很不錯吧!雖然是即期品,但實際還會再過一陣子才會真的開始壞掉吧!所以吃了不會有問題~
作者: 一之黑豬    時間: 2016-7-16 02:29 PM

我覺得不錯阿
不用浪費食物
其實有很多人想吃個東西也是吃不到的
作者: aiwen1    時間: 2016-7-16 02:33 PM

其實是對的。因為即將過期的食物是不適合在賣的,但是還適合食用,所以免費給員工又何嘗不行?
作者: 說不出口    時間: 2016-7-16 02:48 PM

過期不要太久, 我想應該還可以.
作者: z06vup    時間: 2016-7-16 06:10 PM

是我寧可不吃,但我知道很多人需要
作者: ago0831    時間: 2016-7-16 06:11 PM

我覺得便利商店可以成立專屬的食物銀行.
即期時間只是法規的規定.那食物多久內可食可以去做番研究
這樣一來問題就減少很多.
而且也不一定就弱勢才能去.有需要的就可以去那邊拿或換.
現在的社會吃已不在是個問題.反而是如何把多餘的食物有效的利用.

作者: louis80501    時間: 2016-7-16 06:17 PM

我覺得很好
如果只過期一兩天是可接受的
作者: baulong771005    時間: 2016-7-16 06: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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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155631    時間: 2016-7-16 06:30 PM

自由取用
你願意吃就拿去吃
不願意吃就別吃
又不是強迫性的
作者: fzr2003200    時間: 2016-7-16 06:33 PM

不要拿來抵薪水!
看你要不要吃啊!
隨便大家八~
速食店炸過的薯條拉~之類類的~
哈!吃到怕八!
作者: ssa88t77    時間: 2016-7-16 06: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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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820112w    時間: 2016-7-16 06:43 PM

便利商店員工拿即期品回去有啥不好
減少浪費還可以降低垃圾量
某些人說怕店員私藏之類的
只能說沒必要把別人想的這麼齷齪吧
而且便利商店的店員都滿辛苦的
要會的東西多 事情多 東西被偷被搶都得負責損失
就拿些即期品也沒什麼吧
作者: basarajenious    時間: 2016-7-16 07:00 PM

店員的薪水雖然不高
但隱藏的福利還是不錯的
至少三餐吃這些即期品也能過過日子
作者: monkey1235    時間: 2016-7-16 07:08 PM

吃過呢,也沒甚麼阿
剛過時間點被拿下來還沒壞所以沒事
有時候還會把想吃的偷偷放在深處等過期
作者: winglee625    時間: 2016-7-16 07: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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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stern    時間: 2016-7-16 07:19 PM

只傲要沒過過期太久當天的也可以吃不過就有些網民酸說是給乞丐吃的那是給豬吃的 台灣的酸民最大
作者: gikonji08    時間: 2016-7-16 07:29 PM

我就有拿過啊        想吃啥就拿啥   

反正是過期也要退掉阿   
作者: 阿爾漢    時間: 2016-7-16 07:30 PM

當然好~ 現代人在挑商品時,大多都會先看一下保存期限,通常沒甚麼人會刻意去買即期品,
像我也是盡量挑選距離製造日期較近的商品,這樣感覺比較新鮮,也吃得安心~

當食品的保存期限超過時,可能都必須要銷毀,我覺得與其等到食品過期時拿去丟掉,
不如留給有需要的人食用,像是有些經濟狀況比較不好或是想省錢的員工,可能就比較需要,
而且這也並非是強迫性的,想拿的人就自由取用,不需要的人也無需理會~

作者: srkyp    時間: 2016-7-16 07:31 PM

丟掉是一種浪費
當然給自己店員吃看個人願不上願意吃
對於半工半讀學生超好
自己當店員
即將過期事實上是差1~2天
通常限店員在店內吃完不能帶走
幾年前好像有店員把朋友帶去店內吃
最後好像被告了
作者: tom96270    時間: 2016-7-16 07:42 PM

覺得沒什麼不好啊,
畢竟是員工自取,吃壞肚子到不太會,
而且直接丟掉也很浪費,員工也可以省些餐費
一舉數得
作者: a5260793    時間: 2016-7-16 07:48 PM

有什麼不好? 既能減少浪費,又能讓員工有額外的收穫,我自己做過7-11,就覺得這樣OK
作者: kenw0430    時間: 2016-7-16 07:56 PM

其實也只是即期商品又沒有過期,沒關係
總比商家改換新標籤再重新販售好吧
作者: maxwellpan    時間: 2016-7-16 07:57 PM

即將過期並不是過期,自由取用不收錢,也是個很不錯的省錢做法,個人非常讚成。
作者: 天魔雷帝    時間: 2016-7-16 09:17 PM

看店長怎麼想吧
說真的沒賣出去的下場都是報銷
真的是很浪費
給員工不失是種照顧
但是不要太誇張呼朋引伴就好
作者: yuiyuiyuizzz    時間: 2016-7-16 09:20 PM

這個作法很好!
東西就算過期個一兩天應該都還不至於壞掉,可以省餐費又不浪費食物。
像我自己一個人住,經常買一些快過期的食物,基本上都可以省個20元,真的是很划算。
不過麵包之類的過期後要吃還是得小心點,之前就買過外觀看似沒問題但是內陷已經有點發霉。
作者: goodfu    時間: 2016-7-16 09:35 PM

總公司是規定不行的.
怕帶來其他不必要的爭議.
作者: 2cxz    時間: 2016-7-16 09:55 PM

員工自由取用店內未售出的即期品(過期食物),這樣的做法是還不錯,只要食物還沒有壞掉又不能賣出去,但是可以吃就讓員工吃免費的,不要讓廢食物
作者: 銀翼神龍    時間: 2016-7-17 02:03 AM

讓員工拿回去總比讓黑心商人再從新包裝再賣得好
作者: accoladesky    時間: 2016-7-17 02:24 AM

過期品我覺得這樣拿是沒什麼不好,丟了也浪費~吃了比較好
過期幾天還沒關係
作者: asd830825    時間: 2016-7-17 02:37 AM

好阿  一方面店員可以省點錢 一方面垃圾也不會太多  一般大部分的超商都是找外面人來收垃圾 常常被銬杯太多浪費之類的
作者: draymain    時間: 2016-7-17 02:54 AM

拜託那麼好的事情! 你應該也很樂意接受有這樣的福利

又沒壞還能吃飽飽 也沒違規 不會有人有意見吧!

已經報銷的東西不算偷竊吧 頂多被說成翻垃圾桶食物的狗

反正天龍人喜歡狗理狗氣的說三道四 大家也只是當犬吠胡亂聽聽而已
作者: hys60315    時間: 2016-7-17 02: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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